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我国对酒后驾车严厉打击,按理说因酒驾被查处过的司机,通常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所付出的代价。可现实生活中,仍有些人不吸取教训,还会“二次酒驾”。
近日,安岳交警大队龙台巡逻中队民警魏士钦下班后,行走在龙台镇蟠龙正街,发现一人驾驶摩托车行驶时走S型路线,不一会儿就摔倒在路边。民警随即上前了解情况,发现该驾驶人有饮酒后驾车的嫌疑,随即联系中队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处置。
在把当事人带回中队询问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张某某于2019年1月8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查获,并被安岳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立案侦查,目前驾驶证已被吊销。
张某某第二次“醉驾”被查,经四川省谨诚司法鉴定所鉴定,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23.02毫克。没想到时隔一年,张某某屡教不改,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且两次都是醉酒后驾驶。
中队长许涛感慨:“自己从事交警工作10余年,查到过二次酒驾,但还是头一次遇到二次醉驾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醉驾害人害己,切勿心存侥幸。”
目前,张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安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喻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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