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现场执法查获的久拖未决交通违法案件实施缺席直裁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16日,因当事人逃避、消极配合处理,造成我县辖区内现场执法查获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饮酒、未注册、未保险、超分、暂扣期间驾车、醉驾、准驾不符、无证、未戴头盔、再次饮酒等道路交通违法案件久拖未裁决。对此,我大队所属执法办案部门已通过打电话、发送EMS邮政快递、面对面通知等方式告知了当事人,并要求其于2023年6月23日前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但当前仍还有部分当事人未主动到我大队接受处理。
为有效化解和防范执法风险,确保执法效果,维护法律权威,根据《湖南省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自本公告结束之日起,对辖区内2023年1月14日现场执法查获的至2023年6月16日止未接受处理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饮酒、未注册、未保险、超分、暂扣期间驾车、醉驾、准驾不符、无证、未戴头盔、再次饮酒等严重交通违法案件(见附表)实施缺席直裁。有关事项公告告知如下:
一、公告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3日止,共七天。
二、公告告知期满后,对仍未接受处理的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件实施缺席直裁。
三、缺席直裁后,由当事人承担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交纳罚款及滞纳金等法律后果。
附表: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车辆登记台账.xlsx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16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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