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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将小沙江镇更名,官方这样回复!

隆回县民政局 2023/10/13 9: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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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议将小沙江镇更名》的回复


网友:

您好!2023年10月以来,您陆续在网上发布《建议将小沙江镇更名》的帖子,现回复如下:

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要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历史经验,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不随意更改老地名。要坚持行政区划保持总体稳定,做到非必要的不调、拿不准的不动、时机条件不成熟的不改。

《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第十条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第十一条规定地名更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命名、更名的方案及理由,地理实体的位置、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划的更名应当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报告。第九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三条规定:要提交申请书,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历史、地理、民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基本情况,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小沙江镇的地名历史悠久,深入人心,既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也体现了历史文脉,建议不宜更名。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关注。


隆回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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