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这个镇发布最严通告,严控镇上市场管理!
图:农夫昕
为切实加强城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有序经营,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6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镇城区所有门店一律店内经营,不得占道、店外经营。二、镇城区所有肉类产品全部进入开发区农贸市场内交易。三、水果市场暂设在冠华商贸步行街,活禽类动物交易待设施完善后统一到指定产仔处交易。六、肉食产品凭两证两章及符合动物检疫要求的专用冷链设备装运入市。七、生猪、耕牛、驴子等家畜一律进入定点屠宰场宰杀,并出具有效检疫证明上市交易。八、自产自销时令蔬菜暂规划到农贸市场内和指定的市场下坡处指定区域经营。九、城区逢赶集日所有摊贩一律进入临时市场(原粮站后面)经营。
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努力维护好高平市场形象,促进市场繁荣。
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城步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