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守护好一方蓝天碧水净土,确保不触碰逾越“生态红线”,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12月25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联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查处一起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经查,城步苗族自治县某企业将未经废水处理设施净化的生产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此举严重影响了我县生态环境,已构成违法排放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之规定,目前,该企业法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下一步,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审:孙浩、彭玉霞
二审:张李
三审:陈文光
供稿单位: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匡益豪
来源:城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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