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一号】荷香桥派出所:
参与电诈反被诈 执迷不悟终被抓
近日,隆回县公安局荷香桥派出所抓获一名上网逃犯,协助河南警方侦破系列电信诈骗案。
抓获一名电信诈骗嫌疑人
2020年4月23日,隆回县公安局接到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卫北分局的协作请求,其分局侦办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中的嫌疑人杨某(男,37岁,绥宁县人)目前疑似潜逃到隆回县境内,请求隆回警方协助抓捕。经初查,杨某曾在荷香桥镇活动,县局随即指派荷香桥派出所进行核查和抓捕。
收到指令后,荷香桥派出所所长黄锡奇马上带领民警罗焱等人进行调查,发现杨某出现在隆回县城,且其因知晓同案人员被抓后高度警觉,抓捕难度大。经过一天的侦查摸排,民警最终于4月23日夜在隆回县城某饭店内将杨某成功抓获。
审讯诈骗嫌疑人
经审讯,杨某如实交代了其参与电信诈骗的犯罪事实。杨某原本有正当工作,因好逸恶劳便想通过参与电信诈骗赚“快钱”,其在电信诈骗团伙的要求下,以帮助收款提现给予返利的方式,四处借用店铺商户的微信或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收钱,实际却是将收集的收款码提供给诈骗团伙实施诈骗,为诈骗团伙“洗钱”获利。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诈骗团伙将杨某收集的收款码发给受害人扫码付款,提供收款码的商户在收到钱款后根据约定扣除返点再将钱付给杨某,杨某又扣除相应比例的“佣金”后将剩下的赃款转给诈骗团伙。经查,杨某自2020年2月份以来,共以此种方式参与电信诈骗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四十余万元,非法获利三万余元。
目前,隆回县公安局已将杨某移交给河南警方进行处置,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讽刺的是,杨某在参与诈骗他人的同时,自己也是电信诈骗的受害人。因诈骗团伙与杨某这种“收码人”之间一般都是通过网络联系,相互并不认识,诈骗团伙为保证其骗得的钱不被“黑吃黑”,通常会要求“收码人”在“入职”时交纳“诚信保证金”。这些诈骗团伙中虽不乏“诚信商家”,但也掺杂着不少专门针对“收码人”进行诈骗的人。杨某就曾在一次应聘时交纳近万元的保证金,结果对方在收到钱后就将其拉黑,既未派送任务,也未退还押金。面对这种情况,杨某也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往下咽”,不仅不敢报警,而且依旧执迷不悟,继续寻找上线参与电诈,结果令自己越陷越深,最终落入法网。
杨某因参与电信诈骗而被骗走押金的经历并非个案,亦是种类繁多的电信诈骗方式中的一种,与此类似的还有“刷单”类诈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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