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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98万元!隆回县委大院老旧小区一改造项目获批

隆回政府网 2024/8/15 10:08:01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隆回县县委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
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隆回县县委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书》、《关于隆回县县委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407-430524-04-01-416226。
二、项目名称:隆回县县委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回县县委大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道路改造、排水、消防给水、电力及通信综合管线改造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总投资398 万元;资金来源为: 2 财政资金。
六、项目单位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 号)。项目的施工、货物和服务等的采购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可以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并主动接受我局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 120 天(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限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
来源:隆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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