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绥宁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洪煜东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中标问题。2013 年至 2016 年,洪煜东利用担任绥宁县政协副主席兼县申遗办常务副主任、主任,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便利,通过打招呼、指定招投标代理公司等方式,帮助张某华、刘某民、吴某凡、刘某军等 10 人中标上堡村河道综合治理、长铺二小至白马滩大桥防洪景观、上堡侗寨申遗环境及房屋改造、绥宁川石开发区基础设施等工程。洪煜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 年 12 月,洪煜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邵阳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罗翔国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中标问题。2012 年 12 月,邵阳县政府将县城清扫保洁和垃圾填埋场经营权捆绑打包对外招标,罗翔国通过向该项目招投标代理公司打招呼,帮助李某以长沙市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湖南省某垃圾综合处理公司名义联合中标。2013 年 6 月,邵阳县邵新街改造工程项目启动招标,罗翔国通过向该项目招投标代理公司打招呼,帮助陈某等人以湖南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名义中标。2015 年下半年,罗翔国利用其担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联系工业)的职务便利,帮助罗某书承揽了邵阳县湘商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的第五标段。罗翔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 年1 月,罗翔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廖友学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中标问题。2011 年下半年,在隆回县西环路项目招标过程中,廖友学在设置招标条件时给予李某平帮助,后李某平所挂靠公司顺利中标隆回县西环路项目党校路工程。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 月,在隆回县某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廖友学利用其担任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违规泄露未公开的招标信息、事先设置有利投标报名条件、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帮助唐某美以湖南省某工程公司名义中标。廖友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 年 6月,廖友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原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杰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中标问题。赵杰在担任原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将 2016 年度、2017 年度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投标交由范某平公司代理,授意范某平将该土地整理项目分为 12 个标段,并要求将其中 5 个标段交给宁某、尹某前、赵某初等人承做,最终该项目部分标段为宁某、尹某前、赵某初等人所挂靠公司中标。赵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 年 9 月,赵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城步县奶业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被违规拆分、分段招标等违纪问题。2018 年 7 月至 10 月,城步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综办)在实施县奶业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时任县农综办党组书记、主任杨邵湖,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光华没有落实县政府对该项目“应统一实施,不能拆分”的要求,组织县农综办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将县奶业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拆分为 7 个标段进行邀请招标,规避公开招标。2018 年 11月,又通过向招标代理公司推荐的方式帮助 4 家公司中标。2020 年 3 月,杨邵湖、胡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发改局法规与经济体制改革股股长罗显文,因违规审核批准县农综办分段邀请招标请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处理。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陈国梁,因利用负责监管该项目的职务之便打招呼,帮助没有承包资质的特定关系人承包项目第三、五标段工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