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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人举报这几种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30万!

邵阳公安、洞口吃喝玩乐 2020/6/28 10:01:02

洞口人举报这种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30万!

日前,邵阳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对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奖励的通告,为了更好的打击涉毒的违法犯罪,请广大微友扩散给更多的朋友知晓。

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方式、渠道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事实和线索。举报的毒品案件事实和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300元。

二、举报并查获存在吸贩毒行为的KTV、酒吧、休闲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城郊、乡村、居民楼等地内设的“地下嗨吧”,每案奖励2000元;在以上场所、窝点查获5人以上聚众吸毒的每案奖励10000元。

三、举报毒品犯罪的,按缴获海洛因或冰毒数量折算进行奖励:

① 5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奖励4000元;

② 100克以上不满500克的,奖励6000元;

③ 5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奖励1万元;

④ 1千克以上不满5千克的,奖励2万元;

⑤ 5千克以上不满10千克的,奖励3万元;

⑥ 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奖励5万元;

⑦ 50千克以上的,奖励10万元。

四、举报走私、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根据管制级别和缴获数量进行奖励,每千克最高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6万元。

五、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查获罂粟1000株以下的,奖励1000元;查获罂粟1000株以上的,奖励3000元。

六、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点),每查获1个奖励5万元。

七、根据举报,每抓获1名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奖励3000元;抓获1名境外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奖励3万元;抓获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悬赏通缉的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按照悬赏规定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

举报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的,最高奖金可达30万元。

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兑现奖励由受理、立案的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举报方式:0739-110

邵阳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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