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
检验的危害到底有哪些呢?
危害一:上路被处罚。车辆不按期检验,车况很难有保证,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危害二:保险不理赔。未年审的车辆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丢失的情况,保险公司完全可以直接拒绝赔付。在保险公司的车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未年审的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按照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的,保险公司对这样的车辆也是免责的。
危害三:违法成本高,3次不年审将被强制报废。从2013年5月1日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中明确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一定要及时对自己的车辆进行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