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无保险、未年检!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悔不当初啊,我不该抱有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交警同志帮帮忙啊…"驾驶人文某与执勤交警说道。
7月18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隆回北山路段开展夏季行动专项整治时,将一辆无证驾驶、无保险、未年检的车辆成功查获,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0时30分许,大队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车牌号为湘N7***5白色机动车将途经隆回县北山路段,民警立即在北山路段开展布控,对该车进行拦停。检查中,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文某支支吾吾称自己忘记带。民警通过警务通平台对车辆进行进一步的核对,发现该车驾驶人文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该车辆超期未检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在违法事实面前,驾驶人文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即向驾驶人文某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无保险、未年检车辆的危害性和后果。并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尽快处理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说到底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就开一小段没问题的”
“开了也不一定被抓啊”
殊不知
一时的侥幸
造成的有可能是终生遗憾!
易引发交通事故
当“无证驾驶”人员作出交通违法行为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扰乱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人员在驾驶时,会在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下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严重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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