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截至2023年3月,以下驾驶人未按规定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业务,请尽快前往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办理。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降级。
特此公告
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4日
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城步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一幕英雄剧,再现90年前那场血色风云!
《去“湘”当有味的地方》节目带火城步旅游热潮!
来城步,一路山歌上南山!
城步中秋文旅市场火出圈!
这算是夜景天花板了吧!独属于城步人的浪漫!
聚焦实战,淬炼本领——洞口县公安局开展最小作战单元现场处置专项训练
洞口县开展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教坛追梦人——记洞口县文昌街道第二小学教师徐丽琪
王永红被决定逮捕!曾任隆回县委书记
隆回公安组织手枪射击训练及考核,磨砺警务实战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