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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一专卖店,被罚1500元!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2024/3/12 9:42:26
2024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隆)应急罚〔2024〕ZF-32号

案件名称隆回县荷香桥镇刘鹃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7BWC6D,经营者:刘*)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隆回县荷香桥镇刘鹃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7BWC6D,经营者:刘*)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7BWC6D

法人代表(负责人):刘*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2月2日上午12时27分,荷香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隆回县荷香桥镇刘鹃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7BWC6D,经营者: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储量49箱(超量25.7%),存在安全隐患。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2月27日-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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