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可加
20分或5分,附各学校审核时间
按照省市民族工作部门安排,隆回县自2020年4月7日起启动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到4月26日。
今年的民族优惠加分政策继续沿用湘民宗通【2018】13号文件。根据文件规定,隆回县两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在全国高校投档适用;散居其他乡镇(街道)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在省属高校投档适用;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5分,在省属高校投档适用。
申请优惠加分政策考生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少数民族成份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考生所在户口的户主不是亲生父母的,必需提供本人出生证明;民族成份更改的考生还必需提供《邵阳市民族成份审核表》。2015年1月1日以后迁入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只能享受散居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汉族考生不享受优惠政策。
经与县招生办研究,隆回县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资格审核工作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由考生填写表格
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http://www.hneao.cn/ks或到本人所在高考报名点打印《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审核表必须是网上下载且附有考生扫描照片的表格。表格一式三份,考生带走一份入档案,县公安局和市民宗局留存一份存档。在填写表格时,考生信息栏(包括申报民族优惠类别、联系电话、父母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服务处所/工作单位)必须填写完整,填写不完整的,不受理审核。考生、家长必须在承诺栏签字。将考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的正面复印件粘贴到附件证明材料栏。没有附件证明材料的不受理审核。
第二步:到派出所及县公安局审核盖章
考生没有民族成分变更、户口补录、迁移、户口性质改变情况的无需去派出所,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到县公安局人口大队办理。但上述四种情况中有任意一项的,则必须先到派出所办理,然后再到县公安局办理。
第三步:到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
学校安排专人携带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县民宗局统一审核。
第四步:县民宗局完成所有考生的审核工作,录入系统后,到市公安局和市民宗局办理审核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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