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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丹口镇:禁种铲毒“大扫除”…

苗乡城步 2023/4/25 15:05:48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问题治理,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我镇发展蔓延,近日,丹口镇组织开展了禁毒铲毒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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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中,全镇干部职工、村(社区)辅警、禁毒社工在辖区内开展排查工作,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山林荒地,切实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一片死角”。同时工作人员向居民群众加强宣传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并发放禁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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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行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种植罂粟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提高了禁毒法治意识,自觉筑牢“不想种”“不敢种”“不愿种”的思想防线。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的禁毒工作目标。

丹口镇打击毒品原植物种植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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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幼苗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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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结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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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结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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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开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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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开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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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开花照片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种植罂粟如果达到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具有抗拒铲除等情形之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查处非法种植罂粟一处,不满500株的,奖励2000元;500株以上的,奖励3000元;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50克以上、幼苗5000株以上的,奖励3000元。

举报人在接到举报奖励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3个月内到公安机关办案单位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举报方式可拨打110、公安局禁毒大队举报电话0739-7369200或者丹口镇举报电话0739-7490001,也可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当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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