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资讯 总投资396.5万,隆回县城南支路三道路排污专项工程获批

总投资396.5万,隆回县城南支路三道路排污专项工程获批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8/5 11:11:57

微信图片_20240429143654.jpg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隆回县城南支路三道路排污专项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魏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隆回县城南支路三道路排污专项工程审批的申请书》、《隆回县城南支路三道路排污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407-430524-04-01-958986。
二、项目名称:隆回县城南支路三道路排污专项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回县城区,环城南路(辰河路--九龙大道)段城南支路三。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新建DN800HDPE 污水管525m,DN500HDPE 预埋污水管5m,DN400HDPE 预埋污水管20m,钢筋砼污水检查井21 座,拆除新建东侧路面2565 ㎡,人行道147 ㎡,安全护栏、截水沟、集水井、管线保护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396.50 万元,其中工程费314.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35 万元,预备费36.05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项目单位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 年第16 号)规定。项目的施工、货物及服务等的采购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企业可以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并主动接受我局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八、项目建设工期150 天,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限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8 月1 日
来源:隆回政府网


阅读 135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