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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首例涉黑案一审开庭审理

洞口法苑 2020/7/15 11:22:20

19名被告人涉嫌10项罪名

7月13日上午,洞口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谢瑞仲等1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谢瑞仲等19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瑞仲从1996年开始为招揽猪肉摊生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2004年得以当选村干部,任职期间数次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2009年开始投资洞口县黄桥镇麦元砂场,2013年成为该砂场最大股东并担任事实上的法人代表,之后通过对木瓜洲山场进行非法开采,挖掘大量优质河砂获取非法利益,经济实力增强。2015年,谢瑞仲不断拉拢曾小春、肖功铁、梁恩雄(另案处理)等社会闲杂人员充实自己的力量并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6年,谢瑞仲出资在黄桥镇开办投资公司,由曾小春负责管理,公司业务以高利放贷为主。之后,该组织以投资公司为据点,长期在黄桥镇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该组织为谋取利益,利用投资公司为掩护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为他人提供赌资并抽头渔利,再以非法所得向参与赌博人员高利放贷,形成大额赌债。为讨要赌债,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滋扰或者其他手段。以谢瑞仲为首的犯罪团伙在黄桥当地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并就是否申请调取新的证据、举证质证方式等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进行了确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洞口县委高度重视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尤其关注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统筹部署安排为人民法院开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安、司法、交通、防疫等多部门联合护航。人民法院承办案件审理任务的合议庭也是加班加点为庭审做了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得益于前期工作的周密部署,整个庭审进展顺利,庭内外秩序井然。

代表、委员参与旁听

除被告人亲属旁听外,案件庭审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旁听。由于本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整个庭审预计持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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