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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268 万元!隆回这里将新建一消防救援站

隆回融媒 2024/7/26 10:31:21

关于隆回县金石桥消防救援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隆回县消防救援局):

报来《关于隆回县金石桥消防救援站项目审批的申请》、《隆回县金石桥消防救援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407-430524-04-01-597946。

二、项目名称:隆回县金石桥消防救援站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回县金石桥镇金南路原农业站。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将金石桥镇原农业站用房改建为金石桥消防救援站,总建筑面积为 903.32 平方米,包含装饰装修工程、车库改造、购置配套的办公用具及会议、接警系统等。

五、项目总投资:268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242.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9.81 万元,预备费用 5.25 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奖补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六、项目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为 120 天(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6 号)。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可以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并主动接受我局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九、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本文件有效期限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 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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