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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67万!安岳某火锅店违法使用“回收油”案件判了

四川在线 2020/6/28 9:38:57

资阳首起违法使用火锅“回收油”案件判了,被告人陈代英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仅被判处刑罚,同时还被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67万余元。此外,该案4名同案被告也被判处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这是6月23日记者从资阳市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18年以来,资阳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纠纷31261件,其中涉民营企业8475件,标的额超过44亿元;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4809件,兑现债权案款超过9.45亿元。


“回收油”案件回顾

2011年12月,陈某英加盟遂宁市打渔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安岳县岳阳镇西大街开业经营“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


在经营过程中,为了所谓的“美味”和节约成本,陈某英安排服务员将顾客吃剩的锅底回收至厨房,由厨师张某学炼制成“老油”,并将该“老油”与购进的新油进行勾兑,直接加入火锅底料中供消费者食用。


3月初,资阳市食药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安岳县西大街有餐饮店炼制“地沟油”,“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就此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

回收锅底是“地沟油”案件的典型信号,为了确凿掌握证据,食药监管人员进行了艰难的摸排调查。通过10多天的坚守,终于掌握了该火锅店有回收加工熬制顾客食用过的火锅底油、重新添加到火锅底料中供下一批消费者食用的证据。

在掌握前期证据的基础上,3月26日,资阳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对“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进行突击检查,进一步固定了该火锅店使用回收油制作火锅底料的现场证据,在店内将老板陈某英、厨师张某学、服务员张某英、姚某均4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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