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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小沙江三人利用乡土势力欺行霸市被判刑了

隆回县人民法院 2020/7/2 11:29:30

隆回这3人利用乡土势力欺行霸市,终于判刑了!

基本案情:自隆回县小沙江镇天华石材厂2014年年初在何家湾办厂以来,被告人何某甲、何某乙、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侵害厂方利益,破坏生产经营,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何某甲等人任意毁约,通过收取车队其他驾驶员押金胁迫共同罢工、指使团伙成员堵路阻拦外来车辆运输等方式,造成天华石材厂停工3天,强行逼迫厂方接受其提高运输价格的无理要求;借故生非,煽动、唆使他人借天华石材厂使用装载机将抛锚车辆移至路边造成车辆尾部损坏之事,起哄要求厂方以15万元购买该车,并阻止石材厂的运输车辆通行,之后又纠集数十人到厂区打砸办公用品,致1人轻伤、停工2天。此外,何某甲等人因不满厂方将厂区道路硬化工程承包给他人,遂堵路阻止厂方施工,强行索取10方荒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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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隆回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甲、何某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刘某以该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各被告人退赔强迫交易违法所得。

典型意义:扫除黑恶与净化营商环境相辅相成。本案何某甲恶势力团伙盘踞一方,利用乡土势力欺行霸市、肆意欺压外地企业,经常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煽动罢工、恶意阻工、堵门封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当地经济发展活力和质量,影响全县招商经济工作大局,啃噬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隆回县人民法院重典治乱,紧盯企业家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从严打击影响经济平稳发展和企业健康成长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企业家创业发展撑起一片蓝天,为县域经济规范有序、营商环境健康向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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